随着高考志愿填报的结束,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全面展开。7月6日上午,蚌埠学院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召开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协调会。校长丁明、副校长郭宛京、纪委书记赵大为、副校长郭有强,纪委、党政办、党委宣传部、发展规划处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财务处、保卫处、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、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,会议由丁明主持。
会上,教务处副处长李声锋对我校2019年的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进行了介绍,与会人员学习了《蚌埠学院2019年度招生录取工作方案》。《录取工作方案》从录取工作分组、录取组职责、录取工作程序、纪律检查等方面进行了安排,明确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各功能小组的工作职责。
丁明对做好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。他强调,招生录取过程中,要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、省考试院招生政策及规定,保证招生录取合法、合规;要加强信息公开力度,推进招生“阳光工程”;要严格计划管理,促进招生录取公平公正;要加强招生宣传,服务广大考生;要完善招生录取监督机制,严查违规违纪;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,做好招生录取各项准备;要加强安全防范,制定详细招生录取预案,确保招生录取顺利进行。
据悉,我校2019年在全国15个省(市、区)招生,各类招生计划4813人,其中普通本科3390人、对口招生本科300人、专升本招生本科350人、普通专科500人、“3+2”专科273人。2019级本科学生全部在蚌埠学院校区就读,部分专科学生(普通专科500人)在蚌埠学院应用技术学院(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)就读。(撰稿:荣相怀;编审:黄灿)